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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1-6 14:49:38 阅读69 评论0 62009/11 Nov6
世上多了一个最高法院:英国最高司法权十月革命 “二流最高法院”有一流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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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南方周末特约撰稿 黄鸣鹤 南方周末记者 赵蕾 发自英国伦敦
2009-10-14 22:59:07
来源:南方周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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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院 独立司法 阳光司法
最近,英国人把最高司法权从上议院中分离了出来,英国终于第一次有了最高法院。
美国媒体认为,英国迈出了“三权分立”的一小步。但不少英国人认为,没有最高法院的日子,英国仍然过得很好,他们有基于自身传统的权力制衡原则。
没有人说得清最高法院的设立将怎样影响英国。但不少英国人能达成共识的是,最高法院将增加这个国家的独立司法与“阳光司法”。
10月1日,11位执掌英国最高司法权的法官走出威斯敏斯特宫,穿过街道,走进对面的一座哥特式大楼里——他们正在创造历史:有着权力制衡和法治深远传统的英国,第一次有了独立的最高法院。
这11位法官同时卸任上议院议员,成为英国历史上首批专职的最高司法机构法官。还有一名法官将在晚些时候任命。
最高法院院长菲利普斯勋爵说,这是联合王国第一次实现清晰的三权分立,意义重大。把最高司法权从立法机构分离出来,将更加强调司法独立。
在纷纷扬扬的争议声中,世上多了一个最高法院。
英国评论人士打趣说,若孟德斯鸠(注,启蒙时期法国思想家)地下有知,不知是否会感到欣慰:这个他认为权力制衡最彻底的国家终于在形式上实现了三权分立。孟氏曾在其传世之作《论法的精神》中,大力颂扬英国宪制:认为行政、立法和司法权分立、互相制衡,是英国公民自由的保障。
事实上,在信奉“议会至上”的英国,立法权在传统上处于强势,甚至超越其它两权。司法权是上议院享有的古老权力。19世纪,这项权力一度受到挑战,理由是上议院的议员并非司法人才,不懂法律,但出于种种原因,这场争议以加封数名法律贵族成为上议院的成员而了结。自那以后,英国最高法院的职能一直由上议院12名兼任“常任上诉法官”的议员行使,成为英国司法制度的奇特景观。
在不折不扣贯彻孟德斯鸠三权分立思想的美国人看来,英国数百年来的两权混合的做法难以理喻。美联社发表评论称,英国最高法院的设立,是在经历了百余年的“混乱”后迈出的一小步,意味着这个以最高法院为名的机构,将祛除英国人守了多年的怪癖,传达了将司法和立法分离的决心。
多了个二流最高法院?
英国人不觉得这是个怪癖,至少大部分法律界人士不这么认为。相反,他们认为由上议院中的法律贵族行使最高司法权,是英国长久以来的传统,运行良好,不应轻易变更。
理论上,上院议员有权参与审案,司法议员也有权参加立法。但实践中,这两部分议员的分工明确,司法议员不参与立法,其他议员不参与审案。
12位上议院的司法议员虽集议员与法官的角色于一身,但事实证明他们以英国绅士般的节制和自律,忠诚于自己的职责。有分析家认为,这并非完全来自上院议员的自觉。在高度推崇分权制衡的政治文化背景下,很少有上院议员敢越雷池一步。再者,英国司法人员具有高度的专业性,上议院的司法议员都经过独立机构遴选,上院司法议员一经任命即终身任职,不经两院联合弹劾不受罢免,在制度上进一步保证了独立性。
甚至有人认为,同时兼任议员能让法官更好地了解立法原意,这一点,其它国家的最高司法机关无法比拟。
从2003年英国启动宪政改革提出设最高法院以来,法律界反对的声音不绝于耳。他们认为,英国自有英国的传统,不能丢掉;像美国那样设立最高法院,是东施效颦之举,将贻笑天下。
反对者中不乏英国司法界的重量级人物,英格兰及威尔士地区前首席大法官、英国司法改革的重要推动者沃尔夫勋爵就是其中一位。四年前,他曾毫不客气地说,英国若设立最高法院,将使世界上少了一个一流的终审上诉法院,多了一个二流的最高法院。
这确实反映了英国最高法院的状况。首先,在管辖权上,它并非所有案件的终审法院。它只是英格兰、苏格兰、威尔士和北爱尔兰地区所有民事案件的最高裁判机构和除苏格兰地区外三个地区的刑事案件的最高裁判机构。在刑事司法制度方面,苏格兰自有一套独立的刑法体系。英国海外领地、皇家属地和部分英联邦国家上诉案件的最高审判权,仍属于枢密院司法委员会。
更重要的是,最高法院享有的权力和过去的司法委员会无异。12个法官还是和在上议院一样,必须遵照议会所定法律的原意,没有否定更改的权力。相比之下,美国的最高法院可以解释宪法,对于同宪法违背的法律,还可以撤销,他们对美国社会的方方面面有举足轻重的影响,并因此享有极高的权威与声望。正是基于上述原因,沃尔夫勋爵告诫说,英国若成立最高法院,只能沦为世界上“二流的最高法院”。
难怪有英国资深律师说,成立最高法院,是英国人喝了一杯威士忌之后作出的无聊决定。《泰晤士报》发文称,孟德斯鸠认为,一国选择何种民主体制,跟该国的气候、地理、民族性格等因素相关,把最高司法权放在上议院,契合了英国宪法多元甚至对立的特点,由一个单一、实用的最高法院行使,实际上抛弃了英国的宪政文化,孟德斯鸠若恐怕会觉得这种分权走得太远。
一流的司法公开
但现在,沃尔夫勋爵改变了自己的看法。最高法院法官宣誓就职当天接受BBC采访时,沃尔夫勋爵说,新设的最高法院将增加英国司法的透明度,加强法官的权力,能让公众更清楚地看到这个国家的司法如何运作。
将使司法权运行更加公开,是目前各方对英国新设最高法院的一致评价,也是支持设立最高法院的多数人士所持的理由。之前12位在上议院司法委员会行使权力的法官,被媒体讥为“藏在威斯敏斯特宫的幽长的走廊里”,很少出现在公众视野。支持者认定,设立独立的最高法院是英国“阳光司法”的必经之路。而建立一个中立、独立、不偏不倚的法院体系,也是英国加入的《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公约》和《欧洲人权公约》的要求。
几位参观过法院大楼的中国法官对其内部设计及所体现的司法透明印象深刻。
据他们介绍,法院大楼的多处地方使了玻璃作为装饰材料,给人透明之感。法官席和当事人席之间距离之小,令人惊讶。带领他们参观的沃尔夫勋爵说,从实用功能上,如此设计,是希望法官不用麦克风就能和当事人进行交流,同时代表司法权与民众的接近。
另外,最高法院庭审案件时,将允许电视台直播庭审过程。法院本身将向公众开放。法院大楼的一部分被设计成英国司法史的展览馆和法律图书馆。墙壁上的徽章由四种植物组成,代表英格兰的都铎玫瑰、代表韦尔士的韭葱叶、代表北爱尔兰的亚麻以及代表苏格兰的蓟花,四者枝茎紧紧扣连,代表着联合王国最高法院的司法权来自于英国的不同司法区,源于不同群体基于权利让渡所订立的契约和人民的授权。
一位法官还记下了栏杆上刻下的法律名言。比如,亚里士多德的“法律就是秩序,有好的法律才有好的秩序”,等等。他说,类似细节,让他感受到这个国家厚重绵长的法律文化传统。英国人会为是否该花巨资去盖一座最高法院的大楼争论不休,而一旦作出决定,让大楼的每一个部分都成为英国最高法院的百年守望者和见证者,则成为设计者和建筑师们孜孜以求的目标。
无论如何,最高法院的设立,将成为英国司法史上的里程碑。有人希望,它能细微改变最高法院法官和首相之间的权力平衡,在保障个人权利和监督行政权上有更多作为。资深法官廖柏嘉勋爵担心,最高法院法官可能比昔日上议院的法官拥有更多权力,必须防范权力膨胀的违宪。菲利普斯勋爵承认的确有这种风险,但他认为实际发生的机会不大。这项削弱上议院权力的“附带”改革,会把英国司法引向何方?有位法官说,设立最高法院的影响或许在100年后才能看到。
【南方周末】本文网址:http://www.infzm.com/content/35932,图片作出了小小更换,图为英最高法院徽章
2009-10-28 8:19:36 阅读78 评论0 282009/10 Oct28
韩毓海著:《五百年来谁著史 第一卷 1500年以来的中国与世界》,安徽教育出版社,2009。< xmlnamespace prefix ="o" /> 绪言 将中国的近代衰落简单、抽象地归之于“专制制度”,特别是所谓“国无宪法”、“民无权利”,这其实是晚清和民初就有的议论,它终究要流于一种耳食之谈,沦为与历史和现实实践脱离太远的空洞教条,就是由于它本身过于疏阔浅薄。而对其浅陋机械,前人已多有讥评。如钱穆就曾说:“谈者又疑中国政制无民权,无宪法。然民权之表达亦各有其方式及机构,能遵循此种方式而保全其机构,此即立国之大宪大法,不必泥以求也。中国自秦以来,既为一广土众民之大邦,如欧西近代所行之民选代议士制度,乃为吾先民所弗能操纵。然诚使国家能历年举行考试,平均选拔各地优秀平民,使得有参政之机会;又立一客观的服务成绩规程,以为官位进退之准则,则下情上达,本非无路。晚清革命派,以民权宪法为推翻满清政府之一种宣传,固有效矣。若遂认此为中国历史真相,谓自秦以来,中国惟有专制黑暗,若谓‘民无权,国无法’者已二千年之久,则显为不实之谈。民国以来,所谓民选代议之新制度,终以不切国情,一时未能切实推行。而历古相传‘考试’与‘诠选’之制度,为维持政府之两大骨干者,乃亦随专制黑暗之恶名而俱灭。于是一切官场之腐败混乱,胥承而起,至今为厉。此不明国史真相,妄肆破坏,轻言改革所应食之恶果也。”[1] 胡少卿先生奔走联络,亲自编辑,助成此书面世,这体现了北大师生之间的平等、友谊与默契,更体现了北大“团结紧张、严肃活泼”的学习和工作作风。
一
2008年9月,我在美国纽约大学教书,学校与华尔街之间徒步不过20分钟,教学之余,正好就近观察史无前例的资本主义金融大危机。那个时候写了《反面教材的价值》这篇文章,以英文发表之后,国内的几家学术刊物也想刊出汉语稿,记得高超群教授为了索要这个文章,就曾深夜从北京把电话打到了纽约,求“稿”若渴之心,深深令我感动,最后,这个文章很迅速地在《绿叶》、《世界博览》杂志刊出(这要感谢杨学军先生和阎海东先生),随之又被几家报刊转载,反响完全出乎我的意外,意外之余,我也由此体会到当今的中国是如此夜以继日,密切地注意着国际风云的变幻的,而自己深以为幸的更是:作为一个货币金融领域里的外行,一点有限的阅读和观察体会,远隔千山万水,竟也能够对于国家和老百姓有些许轻微的意义。
从中国的视野、或“以中国为本位”去观察和描述最近500年世界历史的变迁,致力于探询当代中国的“世界”观,这是我最近这些年来学术工作努力的方向。但是,说老实话,这也仅仅是“努力的方向”而已。我自己读书不多,尤其不是科班历史系出身,所以这个探询的过程,其实完全就是学习的过程。
最近500年来,我们身处的这个世界发生了两件大事:一是欧美霸权的形成并横扫世界,二是占人类四分之一人口的中华民族,由逐渐衰落而再次走向伟大复兴。有人把这段历史归结为资本主义的胜利,对此我不敢苟同。因为首先,究竟什么才是“资本主义”,学术界可以称之为“正宗”的意见,起码就有三派,至于其他的众说纷纭,更不必再提了。而三派主流意见中,一种将资本主义归结为社会生产方式和社会关系的变革,特别是大机器生产和雇佣劳动关系的奠定(卡尔马克思),一种着重于“资本主义精神”的发明,说白了就是把做生意等于念经,把积累资本视为积累功德(马科斯 韦伯),第三种则侧重于自然经济向金融经济的蜕变和飞跃(费尔南布罗代尔),用这三个流派来解释什么是资本主义,似乎都有一定道理,但是,如果用它们来解释西方之所以兴起,中国之所以衰落,解释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在我看来,则起码是没有抓住历史要害,而且也不尽符合历史的事实。
我认为:最简捷地解释这500年来世界史的消长,其核心实际上就在于“国家能力”这一点上。在西方现代兴衰的过程中起支配作用的,从根本上说是现代民族国家这种组织形式的奠定,最初就是16世纪地中海地区的银行家们投资于国家间的战争,最终则是金融家通过攫取“世界货币”的发钞权,而让世界上最强大的国家(美国)、乃至整个世界为他们的投资冒险埋单和作担保(这随着1913年美联储体制的形成而达到高峰),而上述军事-金融-国家相结合的特殊组织形式,才是西方世界近代兴起的真正关键,至于那被奉若神明、而又众说纷纭的“资本主义”,充其量只不过是在不同历史时期充当了“帮手”的角色而已,现代民族国家的根本目标在于占有更大的“生存空间”,金融家的根本目标则在于通过债务关系攫取最大利润,至于是否采用上述三种“资本主义”方式,那完全要看是否有利于这两个根本目标之达成而定。
考察中国500年兴衰的关键,其实又在于经济的发展与国家组织能力下降这个矛盾现象。经济发达的宋,反而打不过立足于军事组织的辽、金、西夏部落,这里的关键并不在经济,而在社会组织能力。由皇权直接来面对基层马铃薯一般无组织的小农,这样的国家自然也就没有什么组织效率可言,而宋代以来的政策,反而是将组织社会的任务一概交由商人和地方土豪,国家更从商业、运输乃至军需供应中全盘退出,国家取“无为”和“不干涉主义”,而这就是“开中法”的弊端。不但基层没有组织,而且上层的货币财政也十分的混乱,货币短缺、“多币制”的问题一直没有解决,到了明隆庆元年(1576年)之后,反而将货币出路委之于进口美洲白银,这又是财政货币政策的最大失败。而对外,所谓的“天下秩序”,于周边藩邦采取的一向是文化治理的“朝贡”方式,完全没有现代民族国家的“生存空间”、“地缘政治”意识,如此组织能力松散的帝国,无论它有利于还是不利于发展经济,能够或者不能够发生“资本主义萌芽”,而一旦遭遇现代民族国家这种组织形式之打击,其焕然瓦解却是必然的。而国家既然已经瓦解,至于发展什么“主义”才好,自然也都统统变成空谈了。
所以说: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首先肇始于中国革命以建立基层组织的方式,极大提高了社会组织能力和国家效率,然后,国家才能把社会剩余,有组织地投资于长期发展方面,如此才有合格的国家财政,在此基础上方有国家发行货币之主权,而对外反抗帝国主义的战争及其胜利,更是实实在在地打出了一片地缘政治的新格局,这种社会革命与民族革命之密切结合,靠的是无数革命前辈流血牺牲、艰苦奋斗,如此才谈得上今天的“伟大复兴”,而至于是否采用资本主义这付灵丹妙药来谋发展,那完全也要以是否有利于社会组织强大均衡、是否有利于国家能力持续增长,是否有利于保卫世界和平而定,即那充其量是末而不是本,是术不是道,是手段不是目的。实际上,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昭示的乃是完全不同的真理,中国的复兴走的是完全不同的道路,而这个真理、这个道路就是:“只有社会主义才能救中国”,“只有社会主义才能发展中国”。这已经为历史所证实。
研究中国历史,上要看货币财政,下要看基层组织,同时更要能以世界大势之变迁、联系和互动为背景去展开思考,如此,方才能有所收获。在严肃的历史问题面前,任何轻薄的态度、任何教条主义的盲从都是必须杜绝的。而唯一值得自我宽慰的是,上述浅见,并不是盲从得到,而是从自己的读书、思考和摸索中得来的。几年来,就这样一边读书,一边思考,逐渐积累了一点笔记、一系列的问题,不过时间一长,反而倒是更没有把这些学习体会写出来的勇气了,有些思考和提出的问题,自然也就随时光流失,逐渐淡忘了。
真正的写作机缘来自赴美前学校的一次安排,所在单位的党委书记蒋朗朗教授派我去山西作一个学术讲座,由于参加讲座者都来自基层,以从事财政和税务工作的同志为主,既是学校的任务,于我自然是一个很艰巨的工作,这就迫使我不能不紧急准备一个初步的讲稿,这样几天下来突击搞了几万字的稿子,由于对当地的图书馆没有信心,所以还带了不少参考书到山西。我本是个过于认真又不堪大任的人,这次面对的又是上千人基层干部的大课堂,讲座结束后,竟然病倒在那里,反倒是给山西的同志们添了不少麻烦。但是,其间参观八路军太行纪念馆,以及抗战最艰苦时期建立的八路军总部(虽曰“总部”,实际上不过农舍三小间而已)的经历,对我触动非常之大,应该感谢这次较长期地面对基层的机遇,它使我近距离地感受到:我们的前人是如此的舍生取义,我们的百姓是如此的不屈不挠,绝大多数在基层工作者是如此的勤劳俭朴(事后才知道,听课的大部分同志月工资均不到100美元),中国历史的展开是如此筚路蓝缕、波澜壮阔,中国改革和中国革命的大业,确是由生活在最基层的老百姓苦苦支撑起来的,这真是“作始也简,其成也巨”!
太行山里本来也没有什么书可读,躺在宾馆养病的时候,我突然感到自己在讲座前许多没有想清楚的事情,竟然想清楚了一些,这突乎其来的大病,因此可以算是进益的一个机缘,在这样一个机遇之后,我领会了一些以前不甚领会的的书上的语句,尤其包括历史上的改革与革命。
二
中国改革与革命是近代落后的结果,革命当然不是近代以来中国落后的原因。而对于“中国近代何以落伍”这个大题目,则大致又有几种回答,其一是马克思主义所指出的――帝国主义侵略和资本全球扩张所致,其二,则是一般地、抽象地将其归之于中国在制度、技术乃至文化上的落后弊端,以及西欧的先天优势(以马科斯韦伯的理论最有代表性);而我的看法是:中国是一个以“天下”和“世界”为担当的文明,资本主义则是自1500年以来从地中海地区发展起来,以金融和军事技术为核心,向世界扩张的体系。这两种有深刻历史传统的组织形式,在500年历史间漫长的“互动”、博弈,才构成了我们解释500年来世界大势和中国“天下兴亡”的关键。从这个角度说,那些构成中国近代衰落的因素,往往又曾是支持中国长期繁荣的因素,这正如我们文明中固有急需变革的弊端,但它其中却同时也蕴涵着近代改革与革命以及中国现代复兴的种子。只有了解中国文明形成的长期性、历史性、复杂性,同时又了解资本主义制度产生的历史性和复杂性,从而不是抽象地将问题归之于抽象的“制度”和“体制”而简单地打发掉,我们才能对于上述重大历史课题作出真正有意义的探究。
中国当然不是从来没有制度。自上古以来,就有以黄帝为代表的血缘世系以及以尧舜为代表的名分世系二者并存,就前一个世系而言,权力的合法性来自贵族血缘承继,而就后一个世系而言,权力则始终是向平民开放的,这就是所谓:“人人皆可为尧舜”。而这里的“平民”,更不仅专指士、士族、士大夫,也包括士农工商各阶层――特别是包括少数民族。太宗李世民以少数民族血统者,太祖朱元璋以贫苦农民可以作皇帝,其合法性就来自于尧舜的名分世系。这两个世系的互动沿革,就是所谓“多元一体”的制度基础,从历史上看,不断向平民、向少数民族开放权力的尧舜世系、尧舜体制,一定是比导致罗马帝国迅速崩溃、贵族院垄断权力的“宪政”更合理、更进步、更能经受历史的考验的制度,这已经为中国的长期统一、中华民族的悠久历史所证实。由此看来,钱穆的博学,恐怕只是士大夫一家的博学,在他那里,无论均田重农还是平等夷狄,这些还都不算数,而只要你不尊重“四民之首”的士大夫,那么你就是专制。而他所同情、追随的国民党,虽曾标榜、号称要继承中国政治制度的有益因素,如在美式“三权分立”之外,再加上中国式的“考试”与“监察”两院,以成为“五权”宪法,而这又究竟是否行之有效,自然也早已经被历史所证明。
不过,确如钱穆指出:民权的表达和实行不能单靠一纸宪法和几个代议士,关键在于形成下情上达的有效机制,他的这种看法倒是真有启示性的。而且,毫无疑问的是,诚然如他指出:中国作为一个悠久的文明,自然不能说历史上从来就没有“制度”而只有“专制”,例如所谓公田与私田、科举与选举、郡县与封建的制度争论,实际上就一直贯串于中国历史之中,并构成了近代以来中国改革与革命的真正动力。而看不到这一点,自然也就不能说对于中国的文明有起码的了解。那甚至就会沦为钱穆所讥讽的:中国近代以来之所以一再自食“改革的恶果”,尤其是老百姓一直不得不一再承担起“改革的后果与代价”,这往往就与精英们没有知识和眼光,只会看见私利和短期利益,最有关系。
而与钱穆比较起来,黄仁宇先生虽未打过仗,毕竟吃过粮(古人只把“军粮”称为粮),因此,他的有些话恐怕还算是比较到家的。他说:“过去的中国百年史,过于重视上层结构,很少涉及低层。比如说,民国初年的立宪运动与政党,他们本身对社会是一种外来异物(foreign body)。其领导人不乏高远的理想,而他们身后却无支持的选民(constituency),满腹经纶自然也无从化为具体方案,更何况渗入民间,所以一遇军阀逞凶,就无能为力,而他们在历史上的意义也因而消失。”[2]说到制度变革,孙中山以来的改革家们其实最终也都不得不认识到:这绝非立一纸宪草、推几个“民意代表”即可完成的便宜事,而这里的道理,就在于“变制度易,变社会难”(这一点鲁迅等“先觉者”其实早在辛亥之后就一直“无可措手”地痛感着)。因此,要从根本上变革社会,那就非要从基层作起、从中国人口的大多数――农民作起、从土地制度作起不可,要真正变革社会,又非要找到、找准中国社会的真正主体不可。以为单靠几个“民意代表”的三寸不烂之舌即可变革中国,这不过就是黄口小儿式的政治幼稚。以至于有人说:500年来,中国最不成熟的就是上层和精英,而精英们最大的不成熟,就在于他们总是要咒骂下层民众“不成熟”――这实在是很可玩味的格言。
至于说到变革中国的主体,近代中国早期的改革者如康有为,曾希望于作为“儒主”的皇帝的“公心”,这自然不能成功,而到了孙中山先生找到了革命政党,这才算是初步找到了变革中国、特别是进行民族革命的抓手。但是,解决土地制度、训练和组织广大农民,从劳苦大众、从最基层出发改造中国社会结构,这才是中国共产党成功领导中国完成民族革命,再领导中国走向社会改革与社会革命的关键。而倘若放弃了这根本关键,岌岌于从上层、从书生们的狭小视角空谈所谓的“制度”和“技术”之优劣,无论是搞“三权分立”还是玩什么“五权宪法”,那就不仅是短视,而且是舍本逐末,而这种“瞎折腾”,终将自食“改革造成的恶果”,才是必然的事情。
时下人们恐怕都知道,近代以来,中国没有科学、工业、自由和民主是不行的,但是,如果离开组织劳苦大众特别是农民这个中国社会主体,离开了改造土地制度这个中国经济的最深层的基础,如果没有与基层现实密切联系的革命政党作社会改造的利器,那就不会有革命和改革的成功,而中国几千年来皇权直接面对千百万马铃薯一般小农、毫无效率可言的“一盘散沙”社会结构,更不能得以根本的改变。正是毛泽东、共产党领导的革命,一举改造了中国的基层结构,历史告诉我们:今天绝不能小视人民组织起来的力量,更不可小觑创立社会基层结构的伟业,因为它一方面使得农业上的剩余得以转用到工商业,同时又使得工商业的发展反过来可以吸纳大量的人口就业谋生,而且,国家从此方才可能有上下交往、良性的财政管理,这又使得中国第一次有了独立自主的发钞权和货币主权,――但是,对于这一点浅显的道理,却不是人人都愿意承认的。以为靠“个人自由”、一纸宪草、几个“民意代表”就能解决一切中国问题,这其实就是中国小资产阶级知识分子根深蒂固的定见、偏见和一塌糊涂的“政见”。“岂有文章惊天下,漫道书生事不成,百年一觉浮沤里,悲欣交集说摩登”―――其实,就我个人来说,真正弄明白这个道理,更不是一朝一夕的。
2008年8月,我带着这个初步的讲稿到了纽约,当时课程较多,没有充分的精力再读大量的书,只能找一些相关的英文书来读,一边再就旧稿提出的问题,重新思索一番。而在美国教书时比较谈得来的朋友,如康乃尔大学的颜海平教授、纽约大学的张旭东、廖世奇教授在看了这个初稿之后,都认为我应该继续写下去,于是在他们的鼓励下,我就不时在旧稿上改动一点,日积月累,这样改来改去,终于成为了本书的第一部分:《漫长的16世纪》。
哈德逊河畔仲秋望月,中央公园圣诞踏雪,第八街上法式公寓里彻夜的灯火,寒来暑往,几度合上最后的书页,匆匆走出办公室,门口的百老汇大街已经是凌晨时光,――如此情景,今天依然历历在目。喧嚣的世界金融中心纽约,于我竟是个读书写作的好地方。如今披阅旧稿,其中彷佛还依然散发着那些艰苦时光的余温。
回国以来几个月,给北大文科的研究生同学开一门“现代西洋理论阅读”课,由“客座”身份重归主人地位,心情自然大为舒畅。而这门课实际上就是阅读西方研究中国和中国历史的著作,课程的讲义除了《漫长的16世纪》一部分外,更加入了《漫长的19世纪》一部分,由于听课的同学几乎遍及人文社会科学各个专业,所以他们给我的启发是很深的,很多过去想不清楚的问题,这次倒是在课堂上反而讨论出了眉目,结果是临到学期结束,大家兴犹未尽,对我来说,一本书的大体框架,也算初步完成了。
三
西洋的中国史和世界史研究,是比较重视哲学和思想的,这可能是黑格尔的传统。它有很大的好处,就是纲举目张,可以根据一种哲学、一种思想来解说历史。但是历史毕竟不是思想史和哲学史,本书所探究的这500年的世界史复杂的程度,就完全超乎人们的想象。知道了西洋怎么样,就照猫画虎,开口即说中国怎么样,看了明代初期怎么样,就说明代如何如何,那么历史研究就变得很索然无趣,好像几个公式就能解决问题似的。
但是,这不是说我们可以没有思想史的研究、经济史的研究和社会史的研究――宽泛地说,也就是我们不能没有马克思主义的史学传统。没有了这样的研究传统,历史研究就会堕落为以靠“帝王家事”治天下的“演义”,这在中国历史上叫做“道学家”的逻辑,在中国民间叫说书人的逻辑,在这种逻辑的支配下,历史只能等于统治者的历史、甚至是统治者的家事、家计,乃至沦为胡编乱造的逸事,所表彰者无非道学家们自我标榜的“气节”和气功而已。这本身就是不知何谓历史,其实就是一种愚昧。
无论如何,用社会生产方式的变革来解释历史、观察历史,这是我们必须坚持的正确的方向。在这方面,我们的前人已经给我们作出了很大的贡献、树立了很好的榜样。比如用小自耕农发生、发展得比较早且而成熟,从而造成生产方式的过于分散和灵活,来解释中国为什么没有发生大规模的工业革命、产业革命(郭沫若),比如从国外资本、国内税收、地主地租的三重负担压迫,来解释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的必然性(陈翰笙),再比如从自古中国的商人就不事生产,商与生产相脱离,尤其是自宋发明“开中法”以来,国家竟然从组织社会活动、特别是商业活动中一概退出,而将贸易、运输乃至军需转运这类活动也一概委之于商和地方豪绅,从而造成国家与经济活动脱节、商人与生产脱节,以此来解释国家资本、民族国家在现代中国的必要性(陶希圣),――无论这些前辈的政治观点如何、立场如何,他们都是从社会生产方式的演化出发,给我们指出了历史发展的道路,初步厘清了历史的脉络。
前面已经说过,治史者最难得的是有三重视野:下看基层组织、上看财政金融、外看世界大势。致力于这项工作的黄仁宇曾经感慨说:“如果我们有了这样的视野,则在检讨中国现代史时,必须先看清当中的大轮廓。在社会全面解体又需要全部重造的时候,一件事情的意义可能前后牵涉几十年甚至几百年。即使亲临其境的人物,如克伦威尔、丹东和托洛茨基,本身反成了推进历史的工具,也难看清他们自己在历史中的真实意义。在这种情形之下,无目的的分析而不综合,难能尽到历史家的任务。我们纵使把郭松龄和殷汝耕的事迹写得不失毫厘,又牵涉到本庄繁和冈村宁次的秘幕,在当中更投入梅兰芳和阮玲玉的琐闻轶事,也只是增长历史的篇幅,仍未掌握中国长期革命的真实性格。”――而他这里所说的“中国长期革命”,就是指从19世纪到20世纪的“漫长的革命”,而上述视野,概括起来说也就是历史唯物主义的视野。
由此,我们也就可以看到今天历史研究的一些毛病,其中之一是:分析有余,概括不足,不能自拔于史实。因为没有社会生产方式的分析,没有思想史、社会史和经济史的纲领,没有社会各阶级分析的观点,也就不能解释历史的发展和变化,这样就变成了只见树木、不见森林,只见事实,不见发展、变化、运动的逻辑。历史的实质全在变化,而这样的历史研究,却非但不关心历史变化之所以然,而且更不理会现实变化之所以然,只是用了几本中国古书和外国新书的知识,乃至名人轶事,去批评、点缀和套用现实的变化,而这种对于变化的拒绝,其实也正是对于历史本身的拒绝。
四
今天的我们,正处在中国历史和世界历史的重大变革期,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这是今天任何人都不能不去正视的大现实,这是500年人类历史中最为天翻地覆的大变化。而对于这个大变化,既有的知识是不够了,任何人都必须重新学习、重新思考、重新研究。
潘维教授最近从国外回来休假,找我长谈,他的一个说法令我印象深刻,他说:从海外看中国,60年至为成功,500年来也有不少好的东西,以至于当今世界上有“中国模式”之说,不过反过来,有些国内人看自己,特别倘若是听某些知识界“高人”说话,却几乎是一派悲观丧气,甚至以为前景可忧,“崩溃”在即――而他们所千忧百转,其实就忧在“政治体制”。
“忧患”当然不是坏事,但“忧患”应该是忧天下、忧国家、忧老百姓,绝不是忧自己,更不能因为世界没有按照自己的办法来,甚至没有因为“代议”成功而混上一官半职,就斤斤两两、患得患失。正因为民主、自由是当世的好东西,时贤无论“左右”,才纷纷作“为民请命”状,拉大旗作虎皮,这本不奇怪。但是我们绝不该忘记,中国历史上的改革先驱都曾经反复告诫我们说:如果把民主讲成了抽象、简单的“官民对立”,那就是最大的肤浅和不及格,因为这样作起码就放跑了利益集团和地方分离势力,而在近代以来的语境下,更是放跑了帝国主义列强的压榨。如果那样搞,所谓“民主”就很容易成为某些人要特权、搞分裂的工具,甚至沦为列强们压迫中国的口实。
官僚政治不好,其恶性膨胀于国家人民不利,这自是谁都知道的最浅显道理,不过历史却也总是没有那么简单,比如我们还是要知道:自古以来讲“官民对立”,这里所谓的“民”,其实指的是“豪民”,而非一般“小民”和“草民”(更非时贤所谓“屁民”)。而在这个意义上,国家与豪强巨族、土豪劣绅之间的矛盾,往往也就体现为代表国家税收利益的官僚与“豪民”之间的矛盾,所谓“官家之惠,优于三代,豪强之暴,酷于亡秦”(荀悦《汉纪论》),这种出于官僚之口的“官民对立”,表达的恰恰是对土豪劣绅、豪门巨族的指斥和控诉,代表的其实就是“国家”与“小民”立场的重合,它同时也表明国家和普通老百姓其实有着共同的利益和共同的敌人,而这个敌人也就是豪强和“豪民”。
因此,从商鞅废井田、杨炎行两税法,张居正举“一条鞭”,其根本出发点尽管不能说是为平民老百姓的利益着想考虑,但是,他们要打击豪强,要把税收加在豪强和豪门头上这一点,却是共通的,也是无疑的;这就是王安石所谓“择其富者而税之,择其可税者而税之”。现代中国对于官僚政治制度研究最精深的是马克思主义者王亚南(《资本论》的译者),他这样告诉我们说:只有看到官僚制度的矛盾性,即看到其既有与人民利益相矛盾的一面,更有与地方势力、特权利益集团相矛盾的另一面,我们才能了解官僚制度的弹性和历史发展。因此,在这个意义上说,政治改革的关键,并不在于抽象的讲国家利益与人民利益的对立,至于今天的中国“好得很”还是“糟得很”,那首先也要看你究竟是站在哪个阶级的立场上说话,而抽象地讲“官民对立”,则必定流于丧失和缺乏阶级分析方法的肤浅,而我们只有认识到:国家从来就不是抽象的,甚至只有认识到国家总是有阶级性的(如美联储掌握发钞权,这就是美国国家“阶级性”之体现),我们才能了解,真正合格的政治改革,在于如何能使国家体现劳动人民的最大利益,而避免国家成为特权利益集团的工具,而抽象的“官民对立”说,表面上看似义正词严反对官僚政治,实则往往却是屁股坐在“豪民”和“豪强”一边,为了特权阶层和豪强向国家讨利益和争权力,其实它也从来并不是一概地反对国家[3],因为从历史上看,他们要的往往就是奴隶主、地主豪绅和买办资产阶级支配的国家,而他们极力反对和限制的,其实是劳动者当家作主的国家而已。
中国近代改革的先驱康有为说过:“故国无论君主民主,未有不中央集权也”,“政府者,集合管理众人之事之大力量,而未闻以地方各立为分权也”,这是考虑到中国历史的深层动因和内外形势而得出的结论,康有为进而指出:体制改革的真正目标,就是“民主政治”与“政治统一”的结合,就是人民与政府的结合,如果不实行人民自下而上的有序参与,就不能避免动乱,如果不打击利益集团和地方势力,如果不能反对帝国主义列强,如果没有一个强大的、为人民服务的政府,不但现代中国在近代以来列强竞争的环境不能图存,一切事情都会被内部利益集团的争权夺利、家计私利所毁掉,那样国家就会分裂,人民才会真正受苦。这是历史的结论。
今天的中国自然不是没有问题,相反,问题尚多,不容回避,也正因为如此,我们才不能将问题简单化、抽象化。尤其不能脱离开社会阶级分析和世界局势的视野看历史、看现实。只有如此,我们才能认识到:保持国家里面劳动人民之主人翁地位,防止国家沦为特权阶层、买办资产阶级的利益工具,特别是在思想文化领域里保卫中国革命历史叙述的合法性,――于今天而言这是多么艰巨而光荣的任务。我们常说要不忘历史,而老百姓把这叫作“吃水不忘挖井人”,只有从这样朴素的视野才能看到,中国今天的成就当然既不是吹出来的,更不是“粉饰”而能得来,因为这就是中国历史和世界史发展的必然结果。如果把一切问题都简单地归之于“上层专制体制”,那么,我们是否反过来,也可以把一切成就一概归之于“上层专制体制”呢?我倒是认为,与其如此,反不如把成就看作劳动人民创造历史的结果,是漫长的社会生产方式变革的结果,是世界广泛联系和互动的结果――尤其是漫长而伟大的中国革命的结果。从这个角度说来,倘若说500年来中国体制中没有好东西,中国革命形成的体制是一团漆黑,非要拆了故宫建白宫,从孙中山到毛泽东一律打倒,乃至非要刨了祖坟而后快,这是不懂自己的历史,这也就是割断自己的历史。而这种歪曲历史的行径也是绝不能允许的。
五
说到体制改革,从孔夫子、董仲舒,到王安石、张居正,改革、改制一向就是历代儒家追求的历史目标,宋代以来行“开中法”,放手让商人代替国家组织社会、从事长途贸易甚至包办军需,这就是因为皇权直接面对小农,国家没有组织效率。明代大行“一条鞭”,择其可税者而税之,也是考虑到国家直接面向千百万零散小农征税成本太高的缘故,王安石兴“青苗法”,欲使国家财政直接补助小农,其出发点更不可谓不好,但是,由于基层没有组织,地方全为酷吏、土豪控制,王大人所补贴的对象,不幸最终也就成了酷吏和土豪,他的“青苗法”,就几乎沦为今天所谓的鼓励农民“种大棚”(时下民谚曰:要想富,先修路,要想穷,种大棚)。500年来,改革的目标何尝不是提高国家组织效率,而改革的局限性,则全在于由于没有完成建设基层组织的任务,所以这种自上而下的改革,也就不能不依靠基层的酷吏与土豪,结果这些以反封建为目标的改革,反而改出了“官无封建,吏有封建”的根深蒂固的封建制度。至于将组织社会的任务全盘交给商人和市场,1576年之后更将货币委之于进口白银,这也并非国家迷信道学,传统政治格外喜欢无为,而是宗法国家里皇权对小农的“两张皮”结构造成的不得不然,即国家欲动员社会而没有抓手、能力和可能性。
近代以来,宗法国家瓦解,民族革命与社会革命开始,打倒帝国主义和买办资产阶级,是为了夺回国家财政和货币主权,打倒封建主义铲除土豪劣绅,则是为了建立基层组织。“周虽旧邦,其命维新”,改革与革命被中国文明视为“天命”,一卷《大同书》唱响了红旗,改革与革命的目标并不仅仅是改造中国,而且更是改造世界。
今天,我们应该清醒地意识到:当今中国社会的主要矛盾,并不是什么抽象的国家与人民的矛盾(或者所谓“官民对立”),而当下的社会财富分配不公和收入差距拉大,其根源实则在肇始于1970年代初期由发达资本主义国家联合推出的“新自由主义”政治-经济政策,它以货币投资政策的巨大调整(以维持美元和美国债券价值为主要目标),又一次使得资本主义凌驾于“世界经济”之上,如果费尔南布罗代尔在世,他一定会惊呼这是堪比19世纪初期的又一次世界结构“大转型”。这就是为什么,过去的几十年,全世界都仿佛经历了“漫长的19世纪”的回潮和复辟。绵延的战争和最终无可避免的金融大危机,其实都是这次“大转型”的结果,今天看来,如果没有中国最终顶住了“新自由主义”政策的全面统治,世界经济和世界形势恐怕就不堪设想。
所以,基层组织和上层财政金融之外,我们还必须看世界大势,只有认识世界大势,才能认识到:当今世界,金融控制才是最大的垄断体制,而军事优势则是最直接、最强有力的暴力控制,至于文化霸权软刀子杀人不见血,为“整人”而定的国内、国际“规则”,恐怕也不见得全是政客们想出来的――只是少见我们的道学家们因资本金融垄断而“忧”、因帝国主义军事垄断而“忧”、因买办资产阶级腐败透顶的私有化政策而“忧”罢了。
其实,体制既然无非就是组织、组织能力,而关键就在把谁组织起来,而组织起来反抗谁、又要维护谁的利益;因此,世界上就有了“革命的体制”和“反动的体制”这两种,而从来就没有过什么抽象的、一劳永逸的“体制”和“反体制”。本书的一个基本观点就是:我们只有从生产方式的“发展”与“组织”之间的关系角度,从复杂的社会阶级斗争的角度,才能去正确分析、了解历史变化发展的真实。500年来,中国为什么逐步衰落?不是简单的因为生产不发展、市场不发达,更不是由于什么“体制干预”过多,而恰恰是由于“体制”的无为、体制的“无力”和低效率。广大的劳动阶级(特别是农民)长期处于一盘散沙状态,中国基层社会更与上层完全脱节,以至于象黄仁宇所说:经济虽大有发展,而社会却全无组织效率,从而无法将社会财富组织为国家能力,人民非但不能以“体制”的方式参与这种发展、保证这种发展、推动这种发展,结果反而在近代为外国和外部的金融资本和武力、为内外特权利益集团之勾结所控制。
而尤其是――在漫长的历史中,中国的“精英”、读书人对于什么是社会生产组织,特别是对于社会各阶级斗争的道理,基本上外行,对金融组织、货币组织、税收体制,则更是一窍不通、一塌糊涂;既将一切简单地归之为“体制”,而同时对于“体制”的理解又如此茫然、肤浅,平日袖手谈心性,事后著书骂“屁民”,无论天下兴亡,永远正确的反正只有他自己。这种“反体制”往最善良的地方去评价估计,其实也不能不是“道学家们”的“发脾气”而已,而自明以来,这种士大夫阶级的“气功”,对于国家和人民,也从来就没有过什么真正、切实的补益。这也就是张江陵所谓,“国家以高官厚禄养此辈,真犬马不如也”,也就是曾文正所谓,“国家以此为学为官,与用牧猪奴何异?”
“五星出东方利中国”,五星中的四颗星分别是工人、农民、小资产阶级和民族资产阶级。上述四个阶级的联合,是因为他们有着共同的敌人――买办资产阶级和帝国主义势力,因反对共同的敌人而有着共同的利益。而与1688年拿着银行家资产阶级的钱上台的英国王室革命不同,中国共产党人是靠工农的支持而打天下、有天下,革命党人不欠资产阶级的钱,因此就没有格外要订立一个契约专门照顾资产阶级利益,与之立宪的任何理由。嚷嚷着要单独为某一个阶级立宪,其实质就是要破坏四个阶级的联合。历史证明,当着工农不愿意与后二者联合的时候,固然是忘记了自己真正的敌人――帝国主义和买办资产阶级;而当着小资产阶级和民族资产阶级忘记了工农的利益与自己根本利益的联系的时候,他们更是忘记了自己真正的敌人,同样也正是帝国主义和买办资产阶级,这种不自量力的狂热,使得他们只会在历史面前碰得头破血流。而只有当上述四个阶级联合起来组织起一个强大的体制,方才是“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这就是我们这个体制的根本目标。这个目标,当然是要让劳动者越来越有可能控制资本,让中国越来越有可能摆脱帝国主义的军事、金融控制――从大的方向说,这是真正的“通三统”、“复三代之制”,是真正的“文武革命,顺天应时”的体制改革和体制革命。如果没有这样的体制革命,那么,资本控制劳动和市场、西方控制世界、少数人控制绝大多数资源、少数人压迫剥削多数人的体制就会一统天下(“全球化”?),如此中国的发展谈不上、和谐的世界谈不上,公平和正义也就谈不上了。
早在68年前,毛泽东就批评过这样的学风:“言必称希腊,对于自己的祖宗,则对不住,忘记了。认真地研究现状的空气是不浓厚的,认真地研究历史的空气也是不浓厚的”。他还说:“你们看,中国的经济、政治、军事、文化,我们究有多少人创造了可以称为理论的理论,算得科学形态的、周密的而不是粗枝大叶的理论呢?特别在经济理论方面,中国资本主义的发展,从鸦片战争到现在,已经一百年了,但是还没有产生一本合乎中国经济发展的实际的、真正科学的理论,象在中国经济问题方面,能不能说理论水平已经高了呢?――实在不能说。”今天重读他的这些话,作为读书人和教书匠,实在是应该深以为警怵的。
20世纪曾被称为“革命的世纪”,尽管这并不是本书这一卷论述的主题,但是,上面这些话,既可以说是游离于本卷主题之外,也算是对本书第二卷(《1500年以来的中国改革与革命》)的预告。故算是有感而发,不平则鸣。而这里的所谓“不平”,特别是对于伟大的中国革命及其伟大成就――一个劳动者阶级当家作主的国家体制,近些年来在中国舆论界当权的骗子们那里所遭受的“不公平对待”,所表达的愤懑、不满和抗议。
顾炎武的《精卫》,一直很喜欢。诗曰:
万事有不平,尔何空自苦?长将一寸身,衔木到终古。我愿平东海,身沉心不改。大海无平期,我心无绝时。呜呼!君不见,西山衔木众鸟多,鹊来燕去自成窠。
在这个意义上,读历史、研究历史就是大有好处的,这是因为历史叙述着过去,也昭示着未来。历史本身就是由“大不平”写就的,因此,它的方向才是“大同”。
六
本书准备的材料原本是写三卷,与编辑者商量,目前出版的是第一卷。
这当然不能算是史学,连历史研究可能也谈不上。但是,不局限于西方人的结论,同时又把中国史与西方历史打通来看,把世界史理解为世界交流史、地域和文化互动史,对我这个读书不多的人来说,这可能多少是需要点勇气的。
我在这里要敬表谢意的,是这些年来在学术上帮助、教诲我的不同学科的朋友们,如黄平、张承志、汪晖、李零、李书磊、姚洋、阎海蓉、林春等等,至于需要感谢的北京大学的师友们,更是不能一一列举。而尤其要敬表感激的,是张国有教授长期以来的教诲和帮助,无论作为经济学前辈还是大学校长,他对于年轻人的一贯理解、宽容、支持和关怀,使我得以真切地感受北京大学光荣的历史和传统,这也将永远激励我把“为中国读书”,“为人民服务”作为人生目标去追求。
2009-9-2初稿
国庆节改定于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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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1] 钱穆,《国史大纲(修订本)》上册,第15-16页,商务印书馆,2009年
[2] 黄仁宇,《资本主义与二十一世纪》,三联书店出版社,1997年,第454页。
[3] 王亚南,《中国官僚政治研究》,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1年,第78页
2009-10-21 20:01:47 阅读84 评论0 212009/10 Oct21
| 黄澎涛:中国的廉洁传奇竟由英国人缔造,敲了谁的脑门? | |
| 在中国历史上,可以说,有不腐败的官员,没有不腐败的衙门。即使再清水的衙门,也仿佛摆脱不了腐败的“魔咒”!晚清政府的腐败更是甚之又甚!可偏偏就是在这样“乌烟瘴气”般腐败的清政府里却有一个称得上大清帝国唯一没有贪污腐败的衙门——晚清的中国海关。更让我们惊讶的是,缔造这个廉洁衙门传奇的竟是一名英国人,他的名字叫赫德。 赫德,何许人也? 中国清末英国侵华代表人物之一,北爱尔兰人,1863年11月起担任中国海关总税务司,一直到1908年休假离职回国,仍挂总税务司的头衔,被清廷视为客卿。其在主持中国海关的近半个世纪中,不仅在海关建立了总税务司的绝对统治,而且其活动涉及中国的军事、政治、经济、外交以至文化、教育各个方面。他深受清政府信任,以至封疆大吏的任命,有时也要咨询和采纳他的意见。1911年9月20日卒于英国。清王朝追授他为太子太保。 就是他,将晚清政府海关打造成了大清帝国唯一没有贪污腐败的衙门。在制度建设方面,赫德主要是借鉴英国成熟经验,比如,在用人、招聘、财会、审计等方面,但最关键的则是对海关“一把手”的赫德本人加强监督。可以说,“一把手”的腐败才是反腐制度设计的核心!对赫德来说,他必须面对来自多方面的监督,他在主观上不会贪,在客观上更不能贪。 细细分析,我们就能看出,首先,有来自清政府的压力,清政府是有选择自己雇员的权力,如果赫德的工作不能让清政府满意,那么就得换人;其次,还有来自许多窥视这一肥差的其他国家的竞争对手的压力,因为许多国家都想通过这个职位来操控中国,巩固在华利益;第三,来自英国政府的压力,赫德在中国的作为不是单纯的他个人的行为,而是代表英国政府的利益,所以他不能因自己的失误给英国带来利益上的损害,那样他就成立英国国家罪人,包括不能贪污腐败;第四,还有来自全社会的监督,当然包括媒体监督,尤其是那些试图染指这个职位的国家的媒体。 我们试想一下,在这样的一个“一失足成千古恨”时代背景下,赫德,他能作何选择?他只能“如履薄冰,战战兢兢、恪尽职守、廉洁奉‘公’”!这是他最正当的选择,他别无选择,除非是自取灭亡。自然,为了“使命”,赫德肯定是全力打造“廉洁、高效”机关。 当下,不可否认,我国的反腐战果是卓有成效的,但反腐形势也是日益严峻。腐败无孔不入,侵蚀着国家每一个系统。反腐倡廉,成了党和国家一块“心病”,仍然任重道远。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要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创新,不断取得反腐败斗争的新成效。并为此开出了多副“药方”——把反腐倡廉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大教育、监督、改革、制度创新力度,更有效地预防腐败;加大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工作力度,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可以看出党对腐败现象是深恶痛绝,无论从制度设计还是贯彻执行上都是按照打防结合、从严治理的方针开展的。 赫德控制下的晚清中国海关的廉洁在二千余年帝制中国的历史上可以说是广陵绝响,它的存在同时也说明了腐败在中国也不是不能治理的。反腐倡廉,技术性的制度设计固然重要,但这不是关键所在。关键的是如何将科学的制度“糅合”到一起,形成合力,发挥出威力,尤为重要的是如何加强对单位“一把手”监管,俗话说的好,“牵牛就牵牛鼻子”。只要抓住问题的关键,其他的都会迎刃而解! 或许,一个外国人掌控一国海关的历史,总是会让我们回忆起那段“丧权辱国”的耻辱史,令我们不舒服,但又我们不得不承认,从国家工作人员考核标准的角度看,赫德是一个不折不扣的爱岗敬业的优秀干部。历史的吊诡就是在这样的细节中展现。赫德在清王朝最黑暗时期能做到的,今天我们为什么做不到了呢?笔者认为,这是值得我们每一个中国人深思的问题。我们应当怀着理性的心情来审视这段历史的另一“面相”! 山东省昌邑市人民检察院 黄澎涛 |
2009-10-20 9:31:49 阅读50 评论0 202009/10 Oct20
1900年前后的伍廷芳
伍廷芳是继容闳之后中国留学教育的最丰硕成果。邹鲁在《中国国民党史稿》中称:“论者谓国人得为外国律师者,公为第一人。”此“外国律师”第一人即指伍廷芳。
伍廷芳(1842-1922)字文爵,号秩庸。广东新会人,出生于新加坡,3岁时随父回国,迁居广州市郊芳村,14岁进香港圣保罗书院读书,毕业后留港任高等审判厅及地方审判厅译员。1874年他带着对西方文明的向往,“奋发走英伦,入林肯法律学院,习法律,开游学之先河”,获得法学博士学位,毕业后考取英国律师,所谓第一位“外国律师”即由此而来。
他是中国第一位法学博士、第一位律师,是中国近代史上的一位政治、文化奇人。他是香港第一位华人“太平绅士”,又是清末膺命修律的两大臣之一,还先后两任清朝驻美大使;辛亥革命后他以南方代表的身份参加南北议和,接着出任南京临时政府司法总长兼外交部长。伍廷芳人生经历极其丰富,言行举止不乏怪异之处,胡适先生曾如此评论过伍廷芳:“他在海外做外交官时,全靠他的古怪行为和古怪议论压倒了西洋人的气焰,引起了他们的好奇心,居然能使一个弱国的代表受到许多外人的敬重。”
伍廷芳虽然出身华侨商人家庭,但父亲同样期望他能通过科举跻身仕途,从而光宗耀祖。他随父回国之初就被送入私塾接受启蒙。但伍廷芳对经书及科举那一套毫无兴趣,私塾先生除了让学生熟读四书五经外,不许他们涉猎其他书籍,伍廷芳便暗暗带了一些小说、野史之类的,背着老师偷偷地看。
1856年,伍廷芳在亲戚陈言陪伴下到香港,进入英国圣公会创办的圣保罗书院学习。该校为吸引华人子弟入学,规定入该校就读的华人子弟,校方免费提供寄宿、衣服及部分补贴。这也是伍廷芳进入该校学习的重要原因。
从1856年,伍廷芳在亲戚陈言陪伴下到香港,进入英国圣公会创办的圣保罗书院学习。1856年至1861年,伍廷芳在圣保罗书院接受了系统的西式教育,“治英文、算学、格致诸科”。伍廷芳学习成绩优异,得到学校教师的一致好评。到毕业时,伍廷芳已经成为一个具有西学知识的新式知识分子。毕业后,伍廷芳被选拔为香港高等审判庭译员,成为港英政府机构中的一员。
这之后,伍廷芳一方面努力学习法律知识,为港英政府服务;另一方面,则与黄胜等人一起创办了近代由中国人主办的第一份中文报纸——《中外新报》。黄胜是广东香山县人,1847年与容闳及其兄黄宽一同留学美国,是中国近代第一批留学生,可算是伍廷芳的前辈。他们创办报纸的目的,是为了制造舆论、唤起民众,伍廷芳后来回忆:“慨国势积弱,由于民智闭塞,乃与友人创办《中外新报》于港,大声疾呼,振聋发聩。”1864年,伍廷芳还协助陈言创办了香港第二份中文报纸——《华字日报》,“期以世界知识灌输于国人,以国内政俗告于侨胞;使民智日开,而益奋其爱国之念”。
1864年,伍廷芳与何妙龄小姐结为夫妻。何家为香港华人社会中非常有影响的家族,何妙龄之父何福堂,毕业于马礼逊在马六甲创办的英华书院,后皈依基督教,1845年受封为牧师,是继梁发之后的香港第二位华人牧师;其兄何卫臣,为香港第一位华人律师;其弟何启,是中国早期维新思想的代表人物,也是香港著名华人领袖。在这样的家庭环境中成长的何妙龄小姐,受过良好的教育,她成为伍廷芳一生事业的有力支持者。与她有接触的人,无不交口称赞:“著名的伍廷芳公使夫人。在每一个人的眼中都是美丽、娴静、亲切而高贵的,她有高尚的思想和慈善的心肠。”
伍廷芳1862年受聘担任香港高等审判厅译员,1869年起改任香港地方审判厅首席译员。19世纪60年代至70年代起改任香港地方审判厅首席译员。19世纪60年代至70年代,中国社会危机进一步加深,事业的成功和家庭的幸福没有使伍廷芳忘记国家的命运。港英政府宣布赌博合法是伍廷芳选择留学英伦的直接原因。
早在1867年2月,港英政府颁布《维持社会秩序及风化条例》,其中第十八条赋予港督以公开招商开赌的权力。伍廷芳认为,聚众赌博合法化是对中国人的侮辱,且奖励赌博决不为法治精神所允许,因而上书港督要求收回成命。但伍廷芳人微言轻,他的声音并没有受到重视。1874年,伍廷芳告别温馨的家庭,带着对西方文明的向往,“奋发走英伦,入林肯法律学院,习法律,开游学之先河”。“以为欲救国危,非赴欧美精研法学,举吾国典章制度之不适者,改弦更张之不可。”
林肯法律学院位居英国四大法学院之首,被视为是培养贵族的摇篮。伍廷芳在香港高等法院的工作经验,对他取得入学资格起了重要作用。该校校规严格,学生必须住在学院里攻读12个学期,且必须在法学院餐厅内进食规定次数的晚餐方能毕业。出席晚餐的全都是伦敦法律界德高望重的权威人士,他们不仅在进餐时传给新入校者以种种学识,而且介绍其在实践中积累的各种经验。出席晚餐者“皆伦敦最高地位、最有学术德望之人,每日在‘吧’中会议进餐,不仅授予新入‘吧’者以种种学识,且每餐必会谈其有用之经验”。因此,对新进入该校的学生来说,在这种场合,既可以增长学识,又可以结识伦敦上流社会人物,这对今后的事业会大有帮助。
伍廷芳以顽强的毅力坚持完成了学业。他除完成规定的课程外,还经常到议院去旁听,实地考察英国的宪政。经过3年的潜心苦读,1877年年1月,伍廷芳从林肯法律学院毕业,获得博士学位,取得大律师资格,这是中国人第一次获此资格。在英国留学期间,伍廷芳学习了合同法、刑法、宪法、行政法、民事诉讼法和国际法等课程,尤以刑律、国际法最为擅长。这为他日后成为蜚声中外的外交家奠定了基础。留学英国,学习法律,也是伍廷芳人生的重要转折。
在英国,伍廷芳还拜会了近代中国第一位驻外公使郭嵩焘。伍廷芳向郭嵩焘介绍了自己的情况,并建议朝廷多派学生到海外求学。由于不懂国际法的缘故,郭嵩焘在处理外交事务时难免有许多窒碍之处,因此迫切需要一个懂国际公法的人的帮助,他希望聘请伍廷芳作为公使随员。但由于伍廷芳另有他就,只好作罢。
1877年3月,由于父亲病逝,伍廷芳回到香港。因林肯法律学院的名气,伍廷芳返回香港后不久就被批准为执业大律师。5月18日,港英政府律政司经过认真审核,决定准许伍廷芳在香港法庭执行律师业务,伍廷芳因此成为第一位获准在英国殖民地担任律师的中国人。伍廷芳由此步入香港社会的上层,成为香港华人的领袖。
1878年8月,颇具开明思想的港督轩尼诗宣布废除针对中国人的公开笞刑,此令一出,即遭在港英国居民的强烈反对,伍廷芳则旗帜鲜明地支持港督,认为笞刑有违平等与人权原则,理当废除。10月7日,在港英国居民举行民众大会,旨在反对港督废除笞刑举措。11月,130多名华人名流署名请求英女皇留任轩尼诗,另有2000名华人签名要求英女皇废除香港笞刑。上述两封请愿书皆由伍廷芳等人交给港督,此后不久均获英女皇批准,从此香港正式取消笞刑。
1878年12月,伍廷芳被港督委任为“太平绅士”,成为港府委任的40名太平绅士中的唯一华人。1880年2月,伍廷芳就任港府立法局议员,开启华人进入香港殖民政府参政、议政的先河。
继出任大律师之后,伍廷芳还在1877年至1878年出任香港政府考试委员,参与选拔官员。1878年至1882年,伍廷芳又担任香港保良局副主席,负责社会治安、保护妇幼、组织救灾等工作。工作之余,伍廷芳还以极大的热情投入到香港的社会福利、教育、商业等事业中。杰出的才干、成功的事业,使伍廷芳赢得了香港社会的广泛赞誉,华人皆尊称其为“伍叔”。
伍廷芳以大律师身份参与案件的辩护并不多,但他总能以渊博的法律知识、雄辩的口才为维护华人权益竭尽全力。他有过胜诉的喜悦,也有过败诉的无奈和屈辱。“福州中美诉讼案”和“争免华人死后剖尸案”是两个典型的失败案例。
1877年,美国一名失业船员薄得自称美国驻福州领事馆官员,采用威吓手段逼迫福州渔民交纳巨额保护费。受害渔民遂状告到福州地方官府,官府以勒索罪将薄得拘捕,并对其提起诉讼。但美国驻福州领事馆以外国人在中国享有治外法权为由,促使福州地方官员撤销对薄得的起诉,将其当庭释放。中国贸易会聘请伍廷芳为辩护律师,决心打赢这场官司。伍廷芳经与美国驻华使馆官员多次交涉,最终却因对方的蛮横无理而不了了之。
港英当局明文规定,华人病死必须有英国皇家医院出具的医学鉴定,证明其无传染病,否则要剖尸检验方可埋葬,而仅有中医证明则为无效。伍廷芳对这种公然歧视传统中医、对华人极端不公的行为感到强烈愤慨,他多次上书港督提出严正抗议,但是这种局面最终未能改变。
在香港执业的经历使伍廷芳强烈地感觉到,国家弱则华人律师无用武之地。他从此开始为废除治外法权进行不懈的努力。带着强国富民的梦想,1882年,伍廷芳离开香港,北上天津,出任李鸿章的幕僚,襄办洋务。从1882年至1896年,伍廷芳在李鸿章幕府生活了14年,被李鸿章倚为左右手,随后逐渐走上了外交家的道路。
资料来源:中国法学创新网http://zgfxhcxjt.fyfz.cn/blog/zgfxhcxjt/index.aspx?blogid=532571
2009-10-18 20:46:21 阅读77 评论0 182009/10 Oct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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